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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博笑道:“不是丁南强杀人,曹总管该先说结果,再说过程,这样不会让人一惊一乍。”
等曹湛说完经过,曹寅以手抚额,良久不语,显是十分苦恼。
曹湛道:“这样拖着也不是个事。丁南强说消息很快就会传开,不如明日将案子转给江宁府,如何行事,任由地方官府处置。”
曹寅干脆地道:“不好。”又转头问黄海博道:“黄兄以为该如何处置?”
黄海博迟疑了片刻,坦然道:“这件案子,我实不便建言。曹寅兄问我意见,是出于朋友之间的信任,但海博只是一介平民,曹寅兄却是朝廷命官,更是皇帝心腹。立场不同,看待问题的眼光自然也不同,我不想让我的想法左右曹寅兄。”
曹寅诚恳地道:“正是因为黄兄的布衣身份,我才格外看重你的意见。我要的建言,不是对我曹某人最有利,而是对江南百姓最有利。”
黄海博闻言大为惊讶,道:“我还以为曹寅兄会说对朝廷最有利。”
曹寅笑道:“对江南百姓有利,不就是对朝廷有利吗?”
黄海博连连拱手,道:“曹寅兄竟有这样高瞻远瞩的见解,海博实在佩服,佩服。”
曹寅摇头道:“这不是我的见解,是我离京时,皇上亲自交代我的话。”
他既出于至诚真心,黄海博便实话说了自己的想法,道:“以目下情形来看,短日内实难破获黄芳泰命案,更不要说捉住凶手向朝廷交代。黄氏声名败坏,一旦官府大张旗鼓地追查凶手,只会引发民众的反感。正如丁南强所言,再在江南掀起腥风血雨,专意去讨好谄媚黄氏实在不值得。”
曹寅道:“黄兄是说要按下黄芳泰被杀一案吗?”
黄海博点点头,道:“不如公开宣布黄芳泰是得急病而亡,再由朝廷出面抚恤,如此,等于既安抚了黄氏家眷,也没有在江南掀起大的风波。朝廷如果一定要追查出凶手,还是可以由曹寅兄私下派人进行调查。”
曹寅思索片刻,道:“此案涉及二品武官,我也不能擅专,今晚我便写一封奏折,以五百里飞驿紧急驰奏朝廷,请皇上示下。”
黄海博道:“是,江南百万士民,全仰仗曹寅兄。”拱手辞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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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明初在京师和各军驭要害之处设立卫、所(所为卫下级机构),所作为基本的驻兵单位。卫、所来源于元代而又有所发展,兼有世兵制和府兵制的性质。士兵皆有军籍,父子相继为兵,平时驻防或屯田,遇有战事,朝廷命将,领兵征战。战争结束,将还帅印,兵归卫、所。每府设一所,数府或要冲之地设一卫,每卫设指挥使、副职称都指挥同知,统辖士兵5600人。卫之下有千户所,辖士兵1120人,长官有千户长、副千户长。千户之下有百户所,有士兵112人,长官为百户长。百户之下有总旗2人,小旗不等。卫、所军官多世袭。京畿附近立26卫,为天子亲军,叫作上直卫。每省设一都司,长官称都指挥使、副职称都指挥同知,统辖省内卫、所。各都司统由中央的五军都督府管辖。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全国定都司为17,行都司3,留守司l,内外卫329,千户所65。明成祖后增都司为21,留守司2,内外卫493,千户所359,兵额总数(包括屯田军)达270余万人。至于其具体的分布,则是朝廷根据全国各地的战略位置、防御需要来设置,有的一府数卫,有的数府一卫,有的则一府、一州一个千户所而已。明代实行世兵制,卫所兵士皆由“军籍”家庭世代充任,卫以下军官也都世袭。这些卫所平时同时受一省军事长官都指挥使司和中央军事机构五军都督府节制,战时则听命于朝廷委派的临时将领。战罢仍归卫、所。这固然避免了武人拥兵自雄的现象,但也造成了将不熟兵,兵不习将的弊端,导致军队战斗力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