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女杀手艾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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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艾琳在佛罗里达州的代托纳海滩定居下来,在这里,艾琳生活的性质并没有发生任何改变,她甚至开始和很多已婚男人通奸并偷窃这些人的钱。这一年,艾琳还得到了她外祖父去世的消息,劳里死在了自己的车库里,而且是自杀身亡。

也就是在这一年,艾琳和一个叫路易斯·菲尔的70岁老头结了婚。路易斯很富有,他也愿意为艾琳花钱,这似乎是艾琳过上正常生活的一个好机会,但她已经不能控制自己暴怒的脾气,也无法像正常人那样生活,自然不能够将这段婚姻维持下去,这段婚姻最终仅仅持续了9个星期。路易斯向法庭申请离婚,而他提出的离婚理由是:只要他不给艾琳零用钱花,艾琳就会用藤条抽打他。

1976年7月,刚刚离婚的艾琳再次遭到一次重击,她的哥哥基斯死于喉癌。从此以后,艾琳又开始过上了漂泊的生活,她四处流浪,吸毒、酗酒,艾琳尽可能地接待她所遇上的所有客人。

犯罪心理画像专家认为,基斯不仅仅是艾琳的哥哥,他还是艾琳最忠实的伙伴,在艾琳遭遇的所有不幸中,基斯都支持艾琳的选择,失去基斯是艾琳所不能忍受的事情,这也是艾琳再次悲伤、颓废的原因。

1978年,艾琳试图自杀,她用一把点22口径的手枪击中了自己的小腹,但这次自杀没有成功,她被好心人及时送到了医院。在医院中,艾琳对医生说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试图自杀了。等到伤势恢复后,艾琳就离开了医院,而且她只接受了非常有限的心理治疗。1981年5月,艾琳在醉酒状态下持枪抢劫了一家小型超市,当时她身上只穿了一件比基尼。

抢劫结束后,艾琳就驾车离开,但她的车太老了,没走多远就在路边抛锚,警方很快就将她抓进了监狱。犯罪心理画像专家调查后发现,艾琳在抢劫前与和她同居的那个男人发生了争执,她想要通过抢劫超市的行为来吸引这个男人的注意,看一看自己抢劫成功后那个男人会有什么反应,而这就是她抢劫的动机,简单又暴力。

艾琳因持枪抢劫罪被判刑3年。在狱中,艾琳以读《圣经》打发时间,而和她关在一起的狱友是一个同性恋,这在一定程度上再次影响了艾琳对“性”的理解。1983年,艾琳出狱后马上又开始了搭便车、卖淫以及四处漂泊的生活。事实上,艾琳并不喜欢这种生活,但她也没有任何选择余地。艾琳渐渐察觉到她和男人之间的关系永远难以得到稳定,似乎没有哪一个男人愿意和她长时间地生活在一起,于是她开始寻找女人一起生活。

在艾琳28岁的时候,她成了一名同性恋,她迅速就被同性恋这个群体所接纳,不过这种转折并没有给艾琳带来好运气,艾琳必须面对接踵而至的新麻烦。此后,艾琳经常出没在旅行者酒吧,在这里她结识了24岁的泰瑞亚·莫尔,两人很快就建立了恋爱关系。艾琳认为,现在她和泰瑞亚之间的关系正是她想要得到的,她们两个人彼此相爱,她们没有固定的住所,所以两人就在美国各地四处流浪。

犯罪心理画像专家认为,艾琳本身并不是同性恋,但她逼迫自己成为同性恋,在她看来,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她一直寻找的感觉。在艾琳的回忆录中,她同样将这段与泰瑞亚共同生活的时光当成她一生中最浪漫、最值得珍惜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