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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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他就是猴群的首脑。他穿着运动鞋、牛仔裤和法兰绒衬衫,手上戴着一只腕表,假如把他和四只猩猩放在一块,没有人会看不出他是当中唯一的人类。然而,即使他有人模人样的长相和穿着,身上却散发出一种次于人的野蛮气息,不只是眼里的闪光,他扭曲的脸部表情反映的根本不是我能辨识的人类情感。纵然衣冠楚楚,他也可以是赤裸裸的禽兽;即使从颈子到头顶刮得一干二净,但是私底下,他可能就和猩猩一样长满毛发。假如他过着两种不同的生活,他的性情显然比较偏向夜晚与猴群为伍的生活,胜过白天和正常人打交道的生活。

他伸直手臂,像处决人犯一样,拿着葛洛克手枪指着我的脸。

欧森奋不顾身龇牙咧嘴地扑向他,但是史寇索的动作比欧森还快。他朝欧森的头重重一踢,欧森当场昏厥,倒地不起,连呻吟或腿抽动的反应都没有。我的心像石头一样沉入井底。

史寇索再一次将手枪对着我,朝我的脸开了一枪(这是我当时的感觉)。就在地扣下扳机的千钧一发之际,萨莎从客厅另一端朝他背后开枪,我听到的枪声原来是来自她的左轮手枪。

由于子弹的冲击力,史寇索浑身科动了一下,原本对着我的枪口也跟着失去准心,他那一枪打得我头旁边的抽水地板当场开花。

身带重伤的史寇索攻击性丝毫不减,他迅速转身连续开了好几枪。

萨莎连忙趴下滚到客厅外,史寇索把手枪内所有的子弹都射到她原先开枪站的位置。即使弹匣里已经没有子弹,他还是拼命扣扳机。我可以看到暗红色的浓浓鲜血在他的法兰绒衬衫背后扩散开来。

最后他抛下手枪,转身朝我走过来,似乎在考虑该一脚踩扁我的脸,还是将我的眼睛挖出来,让我瞎眼惨死。结果他放弃这两项娱乐,朝最后两只猴子逃走的破窗户走去。

就在他跨过窗口踏入阳台的那一刹那,萨莎再度出现,而且竟然不可置信地跟在他后面追出去。

我大声阻止她,但是她看起来出乎意料之外的狂野,当时就算她眼里出现恐怖的闪光,我也不会感到惊讶。在我从咖啡桌的残骸中挣扎着站起来的同时,她已经快步穿越客厅跳到阳台外。

屋外传来左轮手枪射击的枪声,一轮又一轮,然后是第三轮。

虽然萨莎有能力保护自己,但是我还是想追过去把她拉回来。

就算她把史寇索解决,外头恐怕还有更多的猴群,不是一个一流的音乐主播可以对付的——况且黑夜是它们的地盘,不是我们的。

第四轮枪声漫天作响。第五轮接真而至。

唯一令我裹足不前的原因是欧森,它软趴趴地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我甚至看不见它黑色的身体随着呼吸起伏。它假如没死,一定是昏迷过去。如果是昏迷,它可能需要立即急救,它的头被重重踢了一脚,就算它侥幸存活,也难保没有脑部内伤的危险。

我意识到自己就要放声大哭。但是我硬将悲伤往肚里吞,眨着眼睛让眼泪倒流。就像往常一样。

巴比穿过客厅走向我,一只手按着肩膀的伤口。

“救救欧森。”我说。

我不愿相信它已经回天乏术,生怕此时此刻这种恐怖的想法可能会导致事情成真。